得饶人处且饶人
小三和她爸爸到学校来了,归还物品和向大家道歉来了。
下午第五节课才开始上,有同学告诉我小三在寝室。我说她怎么不到办公室来找我呢?其实我自己也知道答案是什么。
第五节课是自习课,我站在教室门口看他们复习功课。电话响了,小三的爸爸打来的。他要我到校门口去一趟,把那些东西拿上来。这也太简单了吧,又不是借东西,要我去拿来就可以,太没有诚意了吧。我借口要维持纪律,要他到我的办公室来谈。
过了十来分钟,不见动静。那几个失主坐不住了,她们到办公室找我,说要去看看,免得小三他们不声不响回去了。我说她们回去倒不至于,只是到办公室她们可能也是不好意思来的。你们先去把东西领了,我下课再来。
辉和斌作为代表去了。教室里不太安静,我只好从办公室走了出来。
教室里,大家对这事都有话要说。有一部分人认为要她到教室来给大家作公开道歉;也有同学说要把我们班这一年来丢失的所有东西都算到她的名下;更有同学说要打她,偷东西是该打的;还有同学说要和她划清界线,以有她这样的同学为耻;当然也有一大部分同学保持沉默。不知这些沉默的大多数是事不关已,高高挂起,还是有话未说。我心想这事闹复杂了。当时的这一反应就是上班刊求助,可是我没有时间来求助了。我只能按我的方式去处理了。
于是我走上讲台,示意大家安静下来。
“我知道大家对小三很不满,她现在是你们心中的罪人,她在拿身边的同学和朋友的东西时,没有考虑到大家的感受,而是图一时之快,一已之利。从这个角度讲,大家遣责小三的行为我是坚决支持的,偷窃同学财物的行为是可耻的,更是违法违纪的。我非常能体会大家的心情,但是我觉得我们不能这样对待小三。俗话说人无完人,每个人都是有缺点的,也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,所不同的是小三今天犯的是大家所不耻的错误。可错误综归是错误,平常大家做错了事都希望得到老师的原谅,现在小三做错了事,你们认为她不需要大家的原谅吗?”
同学们对我的说法不太赞同,有同学小声地议论着。
“昨天晚上小三给我打了电话,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,她说她是自作自受,她不奢望大家能够原谅她,她现在很想回到大家身边,和大家一起学习生活。可是这是不可能的了。她爸爸不准她读书了。”
“发生这样的事情,小三确实不对。可是她和大家生活了一年,你们对她难道就没有一点点感情吗?校运会时,为班级加油,她的嗓门是最大的;女子篮球赛,她在场上是最积极的;寝室卫生评比,她是最在乎的;同学有困难,她也是最热心的。所有这些,你们都忘记了吗?不能因为一个同学犯了错误,我们的眼中看到的就全是她的不足。如果老师以这样的方式看待你们,你们会同意吗?”
“得饶人处且饶人,宽容别人的过错,是一个有修养的人应该具备的品质。只有懂得宽容别人的同学,才可能塑造健全的人格。我不希望将来有一天,你被别人指着鼻子骂‘做人都不会’。”
同学们似有触动,一个个低头不说话了。
下课后,我去了寝室。在寝室楼下的过道里,她们正在和小三的爸爸交涉。除了MP3的充电器丢了没还回来,其它小三承认过的东西都物归原主了。辉和斌还在和小三的爸爸说丢钱的事情,她们怀疑这钱也是小三拿了的,要小三赔。小三没有承认。小三的爸爸也说这没证据,你们不能这样算帐。
双方起了争执,但态度都还算好。讲道理,摆事实。斌的口才比我强多了。辉就不行了。她哭了起来。她说,其实小三拿了她的衣服,钱之类的都没什么,她不在乎这些东西。她最在乎的是她一直把小三视为自己的姐妹,心中的秘密全都和她说,小三还去过她家,小三和家里吵架,辉接到小三妈妈的电话后到处为她找人。辉的哭诉,让小三的爸爸也坐不住了,她站了起来,辉说的这些细节,他也是略知一二的,他抡起手臂朝小三挥了过来,我挡住了。
泪水在小三的脸上滑落,悄无声息,她的头低得不能再低了。突然的泪水,激起了斌她们心中的温柔的地带。斌她们不在坚持要小三到教室去道歉了。斌说,按伯父说的办算了。小三当面给她们几个道歉就可以了。
以我希望有方式了结,事情算是过去了,小三哭着跑出了校门。小三的爸爸陪着我边说边走向教学楼。他要把小三的书带回去。我和小三他爸站在教学楼下,辉她们上去帮他收拾书本。
我说,这妹子还年轻,别把她毁了,让她在家反省一个暑假,下期你给她换个环境去读书吧。小三的爸爸余气未消,他说,让她再读书是不可能了,我丢不起这个人了。我们家几代人没出过这种事,我五十几岁了,从来都是堂堂正正做人。我恨不得打死她,就当没生过。
我接不下话,但愿他老人家说的只是气话。看得出他是很爱小三的,不然也不会帮她把书拿回去。